期房的價格較低,挑選余,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所以十分依賴購房合同的約定,而購房合同的履行,不僅受開發商自身經營的影響,還受到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從而就出現了很多人還沒等到期房變現房就想把房子轉讓出去了。
那么,期房可以轉讓嗎?
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是不能進行出售的,但其實這里所講的未取得權屬證書指的是已經交付竣工使用的房屋,并未直接涉及到期房。
所以,只要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并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了預售登記后就可以進行轉讓。
然而,期房該如何轉讓呢?
1、簽訂預售合同
期房轉讓前,轉讓人必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并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預售登記后才可以轉讓,所以第一步必須是簽訂預售合同。
2、書面通知開發商
轉讓人未付清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轉讓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已付清總價款的,轉讓人只要把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即可。
3、轉讓合同與登記
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預售轉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進行預售變更登記。合同轉讓后,受讓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轉讓人應享有的一切權力。
實際操作中,期房轉讓還有以下幾種操作方式。
1、訂購單轉讓
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資金將房子先訂購,然后把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掛牌出售,表明要將其訂購該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第三人。
如果有人要購買,買賣雙方先簽訂協議書,然后再一起前往開發商處將訂購單的購買方名字變換為下家,待開發商與下家簽訂了預售合同后,中介公司便會將轉讓價款支付給上家。
2、辦理進退戶手續
上家先支付一筆首付款,與開發商簽訂預售合同后,將房屋在中介公司掛牌。
雙方簽訂轉讓房屋的協議書后,由上家與開發商簽訂解除合同的退戶同意書,并前往交易辦理退戶手續。
然后,下家與開發商簽訂新的預售合同,并送往交易備案登記,后下家將轉讓價款交付給上家。
3、產權證辦好再交易
上家與下家簽訂出售協議書,要是可以交房則先行交房,但不辦理相關的手續,等上家的產權證辦出以后雙方再進行交易。雙方的協議書需經公證處公證,上家的相關資料可暫留在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