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離婚是個難過的話題,但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很常見,離婚必然涉及財產分割問題。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后,對離婚后財產分割有了更明確的規定。那么,婚前借錢買房婚后還錢算是共同財產嗎?婚前借錢買房婚后還錢離婚如何分割?
婚前借錢買房婚后還錢算是共同財產嗎?
1、如系婚后償還的,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約定,分割財產時原則上是各半。房產屬于個人財產,但婚后償還的債務部分屬于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借錢買房婚后還錢離婚如何分割?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了解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減少人財兩失的情況出現。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雙方不能就房屋歸屬達成一致意見的,法院將判決該房屋歸產權登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