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期房的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碰到這種情況: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房,但業主沒有在約定的時間選擇收房或者收房后長期空置,這種情況要不要交物業費呢?
業主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先來看某地方主管部門的回答:
這是某城市的業主與當地主管部門的對話,這位業主的房子在2014年就已經完成交房了,但截止2016年9月,該業主仍未收房。當地主管部門給出的回復是:“業主無論收沒收房,業主都必須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具體費用需要與物業公司溝通協調”。
我們再來看這個案例:
2014年廈門翔安區某業主在開發商交房后五年都未辦理入住,物業公司要求業主支付相應的物業費和滯納金,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之所以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物業公司已經按照 購房網免責聲明: 凡注明“來源:購房網”轉載請注明出處;其他來源購房網未對內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也不代表購房立場,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撥打舉報電話:4008-03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