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代表業主利益的機構。但是要成立業主大會需要具備一些硬性條件。有些剛交付的小區就不大具備這樣的條件,但是往往剛交付的小區問題也比較多,正是需要業主團結起來解決問題的時候,這時候成立一個臨時業主委員會就顯得尤為重要。那么,如何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呢?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又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呢?
一,基本條件:
物業管理
小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且業主5人以上聯名可向該小區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書面提出申請,填報《首屆業主(代表)大會籌備小組成立申請表》,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
1、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
2、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過一年的。
3、分期開發的大型住宅小區,經已交付使用的過半數投票權的業主申請,區、縣及市物業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在分期開發期間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臨時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與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相同。
二,具體步驟:
1,成立籌備小組:
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后,作出書面批復意見,指導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以下簡稱籌備小組)。
2,籌備小組開展籌備工作:
(一)籌備小組經批復成立后,應告知建設單位或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其掌握的全體業主名單、聯系地址及其聯系電話等材料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收到有關材料后5日內將上述資料交予籌備小組。
(二)籌備小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并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征求業主意見。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政策法規宣傳資料》在宣傳欄內公布并發放給業主。
(三)籌備小組組織各樓宇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方式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
(四)籌備小組將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票格式樣本、業主大會議程向業主張貼公布,同時將《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書面送達全體業主。
3,召開大會選舉委員籌備小組完成以上工作后,將業主候選人名單及簡歷表、《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送達街道辦事處,并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的書面申請,同時做好會務籌備工作,包括落實場地,組織人員印制選票,設備投票箱,通知投票權人,知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等有關人員。
4,籌備小組根據議程召開大會:收集、登記選票;審議并表決通過《業主委員會章程》及《業主公約》;公開唱票、點票,宣讀選舉結果,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會后籌備小組將大會簽到表、選舉結果統計表予以公布。
5,申請登記業主委員會所需資料:
自產生之日起15日內,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區或縣級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一式三份。
(一)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表;
(二)街道辦事處核準證明;
(三)業主委員會選票;
(四)業主代表選票;
(五)業主授權委托書;
(六)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簽到表;
(七)業主委員會章程;
(八)業主公約;
(九)其他相關資料。
6,核準批復:
區或縣級市房地產部門經審核,給予業主委員會書面批復意見。業主委員會憑批文到公安部門辦理刻制公章手續,并將公章式樣報區或縣級市房地產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備案。(組建及辦理過程結束)。
以上就是關于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的一些條件以及成立的流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業主委員會是業主生活中重要的角色,希望大家都能重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