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留有一套沒有遺囑房產,兄弟兩個人要賣房,程序要怎么走?
這種情況需要先辦理繼承手續,房產繼承到兄弟二人名下,因房子是兩人共有,兩人均同意賣房,才能進行出售。那么,如何才能辦理房產繼承?辦理房產繼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辦理房產繼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無遺囑房產繼承過戶方式和所需資料
一、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具體材料情況,您可以咨詢相關繼承的公證處,以公證處需要的材料為準。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所需資料:
1.《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4.繼承權公證文書;
5.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房屋繼承注意事項:
1.如果繼承房產是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2.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4.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果沒有遺囑,依照法定繼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繼承資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辦理繼承過戶是直接把房子變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產,房本上有兩個人的名字,是同時過戶給二人的。
購房指南建議您:在辦理房產繼承的之前,把需要的材料提前準備好,這樣才能順利辦完房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