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們在買賣房屋過程中會遇到一些糾紛,而這些糾紛大多都是由于買賣雙方有一方違約,沒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內容而造成的。在這個時候,如果有很多人不了解有關違約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了。下面我就給你們普及一下賣房違約怎么辦和違約后不給過戶可以嗎。
賣房違約怎么辦
1.對于甲方也就是買房者來說,如果逾期付款,就應該向賣房者支付違約金。由于甲方未在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就等于乙方在從甲方應該付款之日至實際付款之日的這段時間里為甲方墊付了甲方應該支付的款項,甲方在這段時間內占用了乙方的資金,當然除了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之外,還應向乙方再支付由于占用資金而需支付的利息。
2.對于乙方也就是賣房者來說,如果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甲方,也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某種程度上的經濟損失。除了支付違約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規定應交付房屋之日至實際交付日這段期間實際上占用了甲方的資金,還應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資金的利息。
3.如果開發商違約,一般情況下,可以按照約定的違約金要求賠付,而維權的時候,則要等到侵害時間結束,也就是開發商通知購房者收房的時候為止。另外,如果購房者覺得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違約后不給過戶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由違約一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實際上是對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一種補償。違約金是買賣雙方協議時商定的金額,沒有法定數字或百分比。
購房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后,應當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損失賠償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我們在買賣房屋時所簽訂的合同要認真謹慎對待,以便我們日后的權益維護。在合同中構成違約的一方,應自覺依法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上述的文章講的就是關于賣房違約怎么辦和違約后不給過戶的內容了,希望能對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