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合同糾紛多起源于雙方進行房產交易中期和后期,在房產交易初期一是沒有太多的交易過往,二是交易進行初期不涉及房款以及產權等問題,只是簡單的驗房以及溝通,所以問題都集中在房產交易的中期和后期,發生糾紛只是一味的訴訟法律也不是較好的解決辦法,要多種辦法相形而進。
房屋轉讓合同糾紛的起因
1、初期沒有溝通到位引發的問題也是多種多樣的,例如賣方有不得以的原因不能在交房日期交房,確沒有提前通知新的買主,導致糾紛的發生。例如交房日期到時還是不能及時搬走,是因為戶口無處落希望繼續留在原房屋內,卻沒有與戶主商量的情況。
2、在簽訂合同以后進行房產交易的中期,往往因為稅費的事情不能達成一致想法,導致在交易的過程中因為這樣的事情耽誤辦理時間。這主要還是因為在簽合同的時候沒有對這方面的費用做出明確的處理辦法。
3、在房產交易的中期發現房屋已經被另一家提前注冊辦理了房屋產權,在進行網簽的時候才知道。沒有審查好關于房屋出售情況以及產權情況,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
4、在房產交易的后期才得知房屋產權需要很久才能辦理下來,開發商總是拖延躲避,導致房屋產權一直不能過戶。這時因為購買了沒有產權的期房或是現房,只用購房合同作產權臨時依據。
5、在交房的時候沒有驗好房屋的相關設施,導致后期入住時沒有辦法找到責任人,物業也不負責,需要自己掏錢維修的情況。
房屋轉讓合同糾紛的解決路數
1、較為簡單的辦法是溝通解決,像是房屋的原戶主因為新房裝修的原因需要借住一個月的情況,這樣的情況對房屋的損失沒有構成太大的危害,一般時候新的買主是準許繼續居住的,或是補償一個月的租金,這樣的問題只是小問題,不要小題大做。
2、比較復雜一點的解決辦法就是中介幫助協商處理,雙方約定可以解決辦法的條件,事情就解決了。
3、再復雜一點的就是請法律方面的援助,原有戶主戶口不遷走可以請相關部門協助,強制執行。對于威脅到新戶主的切身利益時,可以上訴法院解決。但是暴力的解決辦法就不是復雜了,而是違法,所以不要越界。
房屋轉讓合同糾紛存在于房產交易的中期和后期,所以前期的溝通就要做足,以避免糾紛的發生。糾紛發生的時候要理智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