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買了房子之后都會記得要辦理房產證,但是對于兩證可能不是清楚,如果房產證屬于兩證中的一證,那么還有一證是什么呢小編你在這里就不兜圈子啦,還有一證就是土地證,那么您知道購買經濟適用房辦理量正有時間規定嗎?什么時候能辦理完全產權呢?
經濟適用房辦理兩證有時間規定嗎
1、可以隨時辦理房產證的,房屋驗收手續完畢就可辦理房產證,但是5年后經適房才可出售。
2、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 和處分的權利。產權證即《房屋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制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制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3、房屋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經濟適用房什么時候能辦理完全產權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一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大部分都是公積金按揭貸款,購房款還款完畢后可由開發商或自己申請辦理經濟適用房<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只要竣工驗收合格后,開發單位可憑土地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竣工備案證明等手續辦理初始登記,然后你們在辦理分戶的房產證(轉移登記)。
1、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 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 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經濟適用房在買賣時與商品房還有有很大的區別。如果您的房子是經濟適用房,那么您一定要了解一下經適房產權證書辦理的情況,經濟適用房產權辦理,希望小編的介紹對您在經適房買賣及產權辦理時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