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住宅用地中,可以建設相應商業用房以及的用房,具體的應需依照規劃要求予以實施。什么地是混合的住宅用地?混合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有多少年呢?今天就跟著的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
什么地是混合的住宅用地?
根據《全國土地分類》國土資發2001255號文“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依照《全國的土地分類》(國土資發[2001]255號文) ,“城鎮的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區別具體情況,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五十年,商業用地的四十年。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與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 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混合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有多少年呢?
“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區別具體情況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五十年商業用地的四十年。
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與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但該合同不能簡單地將“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理解為“綜合用地”進而將土地使用年限機械地規定為上述暫行條例第五項規定的五十年。
有鑒于此建議房地產交易行為人注意購房合同中關于土地使用年限的相關約定。
混合住宅用地中,可以建設相應的商業用房及用房,具體應按照規劃要求予以實施。 單一住宅用地,只可以建設住宅,其他配套的商業用房及用房是不能建設的。(造起來也只能辦理住宅用途的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