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高不下的房價讓許多人頭痛不已,為了保障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等需求,國家特地出臺了一些經濟適用房申請與購買的相關政策,由于它屬于保障性住房,交易不同于普通住房,而是有國家具體規定的買賣政策。那么,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要辦哪些手續?經適房申請的結果又如何查詢呢?
申請經濟適用房要辦哪些手續?
首先,申請人需要持有夫妻雙方的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以及婚姻的證明材料、現住房權屬的證書或租賃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的室登記并領取購房申請表。
其次,申請人應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然后,申請人向市住房委員會室遞交區房委辦簽署公示意見后的申請表,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后,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后,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按得分確定批準順序,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
經適房申請結果如何查詢?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家庭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入戶調查和組織評議工作。
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資產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核定表》中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配售意見,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復查,并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復審。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照建設成本確定,相對于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且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以上就是申請經濟適用房該帶的資料、辦理需要的手續以及經適房申請結果如何查詢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