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出 租 協 議 書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一、甲方將 區 街(路) 樓號房,租與乙方使用,租期為( )年(度),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付租方法為( )年(度),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房租費共計( )。
二、乙方以后租金需在所交租金到期前一個月續交,到期不交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甲方在出租期間不得私自增加房租,不得無理收回住房和干擾乙方正常住用房屋。如有此樓動遷等不可抗拒因素,此協議自動終止。
四、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讓他人用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住房,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私自修改房屋,要保管好室內用具及設施,如因乙方造成房屋意外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乙方在其租房屋內不得搞非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電、煤氣、衛生、有線費由乙方負責,采暖費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交付甲方押金( )元,房屋到期后,待結清水、電、煤氣等費用后,甲方將押金返還乙方。
水表指數( ) 電表指數( ) 煤氣表指數( )
七、甲乙雙方要嚴格執行此協議,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經簽訂即行生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