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屋性質稍有了解的網友都知道,我國普通住宅性質的土地產權以70年為主,而商業用地產權通常為40年或50年,常見的房屋類型有各式的公寓。然而,如果您買到了70產權的公寓,究竟是幸運還是“不幸”呢?
首先來普及一下公寓的定義:公寓為集合式住宅的一種,指的是一種生活設施齊備,但只占建筑一部分的居住形態,且套型建筑面積與套型陽臺面積之和不大于5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一般分為住宅公寓、服務式公寓,服務式公寓主要以酒店式公寓、創業公寓、青年公寓、白領公寓、青年SOHO等多種業態存在。
反正我是沒看懂官方給出的定義到底在說啥,簡而言之就是:公寓是采光差、集合式的一種小面積住宅。具體和住宅相比時,有以下幾點區別:
一、產權年限
公寓:40年/50年產權。
住宅:70年產權。
產權年限通常是購房者在選購公寓為關注的問題,畢竟產權到期后咋整這件事,領導們至今還在開會,萬一好不容易剛還完房貸,又來了一筆巨額的土地出讓金,著實是件不怎么開心的事,但是別急,上文已經告訴你,房屋性質和土地年限未必完全一成不變。
二、生活成本
公寓:商業用電用水費用高、停車費和物管費高、不通燃氣。
住宅:民用水電成本低、停車費和物管費低。
生活成本的問題見仁見智,取決于購房者的購房目的和個人生活需求。
三、建筑標準
公寓:日照時間段、采光差、多為一個朝向,不通氣。
住宅:日照時間長、采光好、多個朝向、通氣。
總結了以上三個常見區別之后,重點來了!
然而,近兩年來,樓市卻出現了第三種公寓“70年產權的住宅公寓”。從名字上即可看出,這種公寓和我們所了解的公寓大不同就是有70年產權!也就是說有可能您購買了一套70年產權的、民用水電的、通燃氣的,公寓!
既然年限和性質都幾乎一樣,而且都建在同一片土地上,為何叫法還有所不同呢?原來,居住用地上的公寓一般指日照標準和建筑間距不滿足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的居住建筑,為區別于普通住宅建筑,該類公寓明確為“居住公寓”。這種房子基本都是朝北向的戶型,南北通透的根本看不到!
所以說,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購房合同,一個小的差異可能造成樓間距和朝向的大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