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任何一個城市,不允許同一個人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但是結清第一套公積金貸款,通常各個城市又是允許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部分城市一個人最多只能申請兩次公積金,不接受第三次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即便已經結清前兩次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允許多次申請。
1、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在辦理完相關的手續之后,就需要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了,應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書,并如實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如:個人身份證,借款人婚煙證明、申請人與配偶的收入證明、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申請人與配偶的章印等。
2、初審: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之后,需要對貸款人的資料進行初步的審核,這個時候借款人只能等待,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資格、貸款金額、期限等,初審合格后由管理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3、評估:在審核通過之后,借款人會接到一份《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然后借款人帶著該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將要購買的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可以不用評估。
4、審核:評估完之后,借款人需要到評估機構去拿《評估報告》,在拿到《評估報告》之后,又要帶著《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到公積金管理進行貨款審核,若審核通過,管理開具《住房資金管理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5、辦理擔保手續:再次等待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審核完畢之后,借款人需要持《住房資金管理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證的方式,就應該由保證人出具書面擔保證書;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險或者第三方人保證的方式,就應該到擔保公司辦理委托擔保手續或者到保險公司投保。
6、簽訂借款合同:以上手續都完整的辦理好之后,借款人就可以和借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了。受托銀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后,辦理借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