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后,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提交貸款銀行。其中需提交的材料有: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2、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和蓋章。
3、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4、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并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5、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并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6、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1、相關貸款對象一般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是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相關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要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提出借款申請時,在銀行有不低于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20%的二手房按揭貸款,若已作購房預付款支付給售房單位的,則需提供付貸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