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在房貸發放后的次月按月還款。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后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托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并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專,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屬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占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余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每家銀行的房貸還款日都沒有統一標準,一般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商議決定的。在申請貸款時,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中對還款日進行了詳細說明,可以拿出貸款合同仔細閱讀。如果發現還款日安排不合理,也可以及時與銀行工作人員聯系,申請更改還款日。
1、登陸個人的網上銀行→點擊“分行特色”→個人貸款信息的查詢(查詢當年的還款計劃、查詢歷史的還款記錄、我的個人信息的調整);
2、撥打電話銀行→個人客戶按1→輸入客戶編號或者存折號或卡號→個人貸款信息的查詢請按7→個貸信息的查詢。
3、持本人的身份證至當地的人民銀行的征信管理處查詢打印自己的信用報告。能夠查詢到當年的還款的計劃、歷史還款的記錄和個人的信息調整。不同的銀行規定是不一樣的,實際查詢的步驟可以通過撥打經辦行的客服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