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續不全,以小利引誘購買:一些開發商在未拿到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進行所謂的內部認購,這種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購房者在決定簽約之前,應在售樓部認真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是否齊全。
2、補充合同上開發商暗做手腳:注意查看合同及補充協議上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如開發商違約應付的利息是總房款的月萬分之三,而購房者違約要付的利息卻變成了日萬分之三。發生此類情況,買房人一定要堅持提出自己的意見。
3、合同空白條款藏玄機:開發商交給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往往有很多空白的地方。購房者以為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
4、簽合同前要你先交定金:有些開發商,簽訂合同簽先交定金,還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5、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的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常見案例:甲方經常在合同上只注明竣工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1、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
2、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3、簽約時注意房屋質量問題約定:簽約時,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4、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范圍。
5、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1)將開發商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不要相信口頭承諾,沒寫進補充協議的都是空頭支票;
(2)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6、賣方合約的注意事項:根據新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正式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例如:買房必須在補充協議中的“應于XX日前如何如何”,加上如果沒有在“XX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
7、注意約定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