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年輕人都扎堆在大城市買房,首付幾十萬壓力本來就夠大了,如果買房時再出點兒意外,那就太糟心了!過來人告訴大家:買房簽合同后,這3件事最好要親自去辦!
1、房屋預告登記
房子還在尚未建成,就可以進行預告登記了。因為房產證沒有拿到手,那這個房子就還是開發商的名下。以防止遇到開發商抵押貸款、或是破產受到法院處分查封其名下財產,自己的房子受到波及。預告登記后,就算沒有辦理房產證,也能給房子上一道保險。
2、簽合同備案
簽完合同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房管局進行備案,領取備案證明。這個做法主要是防止有些黑心開發商有“一房多賣”的手段。咱們拿著有房管局備案章的購房合同,那這個房子就不可能再更名了,后期更不用擔心開發商會有私下違約的事情來。
3、簽訂添加協議。
簽訂添加協議是為了確保手里的房子面積是和開發商預售的一樣,面積大小會不會超出規定偏差。為了防止扯皮,簽購房合同后簽訂了這份協議,再到房管所領取房屋測繪備案證明,一旦超出偏差,就可以憑著協議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保證住的房子得到更好的保障。
無論何時,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才是上策。大家簽訂購房合同后,以上程序及時辦理,也能給自己圖一個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