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借貸人名下已經有公積金貸款,并且未還清的情況下是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如果已經還清,還屬于第二次使用的話,是可以的。
2、如果名下的貸款是屬于商貸,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那么是還能用的。
不管用戶名下有沒有貸款,用戶不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那么就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名下有貸款只是表示用戶存在一定的負債,這個并不影響用戶申請公積金貸款。
用戶不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那么就無法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這樣必須等滿足申請條件后再來申請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須在當地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部分城市要求交納一年以上,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1、地級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夫妻雙方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一年繳存明細。(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收復印件)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