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房的時候,賣方通常都會讓你交付定金或者意向金,那么你知道你交的是定金還是意向金嗎?定金和意向金有什么區別呢?此時,一定要學會辨別這兩者的區別,才可以避免交易的風險。
一、定金和意向金支付節點不同
1、支付定金時,交易已經達成。定金是在買方已經確認購買此房,賣方也已同意將房屋出售給買方的情況下支付的,表示交易已經達成一致。
2、支付意向金時,交易仍在談判中。意向金是附條件的定金,是買方對房屋已有購買意向,但是有些條件買賣雙方并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支付的,表示交易仍在談判中。
二、定金和意向金的支付對象不同
1、支付購房定金,需要買方與賣方直接簽訂定金協議書,并將定金直接支付給賣方。
2、支付購房意向金,需要買方與中介簽訂意向金協議書,由買方委托中介在授權條件范圍內和賣方進行談判。談判成功 ,中介公司將意向金轉交給賣方,成為買房定金;談判失敗,中介公司將購房意向金退還給買方。
三、定金與意向金效力不同
1、定金具有定金罰則效力
購房定金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必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買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義務或不購買的,賣方可以沒收買方的定金;賣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義務或不出售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2、意向金沒有懲罰效力
購房意向金只是一個購房意愿的表示,在中介公司尚未和業主達成一致時,買方可以隨時收回意向金,中介公司無權罰沒意向金。
【總結】
購房者在準備定房時,一定要明確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是直接定房,還是需要附條件。明確目的之后再選擇具有相應效力的支付方式,切莫將兩個概念混淆,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