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1、可通過共享信息查詢數據的,可在“南京公積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聯網渠道辦理本地購房提取。
2、無法通過共享信息查詢數據的,帶齊材料到繳存銀行服務網點辦理提取。
新房提供資料:
1、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現售)
2、首付款發票
3、身份證原件
4、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5、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結婚證
6、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員名字提供家庭關系證明
注:以上資料均要求原件
二手房提供資料:
1、《不動產權證書》
2、身份證原件
3、《存量房買賣合同》編號
4、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5、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結婚證
6、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員名字提供家庭關系證明
注:以上資料均要求原件
辦理時間
新房:預售(現售) 合同備案時間1年之內
二手房: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1年之內
提取額度
買房: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買房并約定產權份額: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
拆遷后買房: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注:提取后,賬戶里至少保留1元。
其他提醒事項:
1、 職工與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外地購買 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購房所在地應當是職工(配偶) 工作地或戶籍地。
3、在本市無產權住房的職工,在南京市周邊接壤區域購買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關規定的比照本地情況辦理購房提取。
4、保障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2021年5月26日,南京公積金中心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業務率先在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上線。
即日起,南京繳存職工在試點城市(上海、南京、蘇州、無錫、嘉興、衢州、合肥、蕪湖)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可實現全程網辦。
繳存職工只需從長三角"- -網通辦”平臺申請(http://csj.sh.gov.cn) ,無須提供任何資料,通過共享平臺核查本人婚姻、戶籍、異地房屋交易及不動產產權信息,對核查符合條件的業務在線辦理、一步辦結,資金最快一個工作日到賬,真正做到了零材料、零跑腿、零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