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宗地總數達61宗,將于11月25日正式出讓。本批次地塊分布于城北、鼓樓濱江、河西、南部新城、城東、江北新區、江寧、六合、溧水及高淳。合計土地出讓面積274.16萬平方米,總起拍價達482.86億元,總最高限價549.43億元;出讓公告還披露了46宗地塊的商品住房(毛坯)銷售均價,其中最高達46350元/平方米,為位于建鄴區的NO.2021G112號地塊。
出讓條件還顯示,本批次出讓地塊按“限房價、定品質、競地價”方式出讓,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銷售均價不得超過上述核定價格(裝修價格另行核定),最高銷售單價不得超過售價均價的110%(裝修價格另行核定);所建商品住宅項目須按照《關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規劃品質要求的通知》(寧規劃資源規[2021]6號)執行。
當網上交易達到最高限價須通過搖號確定競得人的地塊,對商品住宅預售條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資額的50%。
此外,本批次地塊配建的租賃住房,須以整幢、整單元或整層為最小單位,不足一單元或一層的應在同單元或同層內集中布置,原則上以中小戶型為主,由競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賃,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0年,不得上市銷售、不得轉讓、不得分割抵押(另有約定的除外),須遵守國家及南京市租賃住房管理政策相關要求。
競買要求方面,本批次出讓公告中,競買人所屬企業集團的成員企業、與該競買人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持股關系的企業均不得同時與該競買人報名競買(含聯合競買)同一幅地塊,且同一競買人報名地塊幅數不得超過11幅(溧水區、高淳區除外)。
本批次出讓地塊的競買人的購地資金(含競買保證金、土地成交價款)須為競買人自有資金,并提供3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鑒證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成交價款來源情況申報表》和審計報告,通過相關審查后方可報名。競買人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
來源:觀點地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