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是有范本的,但開發商有時會跟購房者簽訂補充協議,來協定一些明細的情況。所謂補充協議,是指買賣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對正式契約中不適合當事人實際情況的條款進行變更、修改、補充、完善而訂立的協議。
以開發商提供的購房合同樣本來看,有下面幾個方面可能在后期給購房者造成困擾,好在補充協議中標清責任劃分。
一、貸款辦理
貸款申請是購房過程的重要一環,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購房款后,貸款得不到批準,就會面臨違約風險。因此好在補充協議中分清責任,如果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貸款得不到批準,購房者可選擇退房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則可以選擇變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同時也要盡可能提前了解個人的資信狀況等因素。
二、房屋權證辦理期限
從表面上看,房屋權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與開發商沒有直接關系,但在實踐中,房屋權證件的遲發往往是由于開發商手續不完整、未能交納土地出讓金等原因造成的。因此需要讓開發商做出相應的承諾,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各項義務,使房主順利取得房屋權證,否則應承擔一定數額的罰金。
三、房屋裝修標準
面對越來越多的預售精裝房,購房者一定要明確該樓盤的裝修標準,建議在補充協議中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如設施設備的種類、型號、品牌、顏色、位置、方向、達不到標準的開發商擔負違約責。
四、銷售承諾
為商品房的銷售,開發商或個別銷售人員都會通過口頭或廣告方式就商品房的小區環境、、醫院、停車位、物業管理等方面做出承諾。這些因素直接影響購房者的居住質量,實際上是構成樓盤價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兌現,必定會使購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所以如果您對于尚未落實的部分承諾在意,建議做好憑證收集,如果日后有糾紛,舉證也是很重要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