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是購房者的權利憑證,出現問題時一切也以合同約定為準。的購房者都應該對購房合同予以重視。以下五種陷阱是購房者常遇到的,希望各位買房時能避免中招。
一、注意購房合同中的空白部分
購房合同中有不少空白條款,這些空白是為了給雙方留出自行約定的空間?,F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空白部分如果不填寫也應該劃去,避免被開發商動手腳。
二、注意補充協議的公平性
補充協議在方便購房者的同時也方面了開發商,一些在購房合同中無法約定的條款會在補充協議里寫上。但現在補充協議也基本上是開發商說了算,他們有可能附上一些權利不對稱的條款。比如有些開發商對自己的違約金設置為月萬分之幾,而購房者違約金則變成日萬分之幾。這樣一來購房者的違約成本是開發商的30倍。
雙方權利和義務必須是對等、公平的才行。
三、違約認定和賠償約定
合同違約有時候在所難免,但違約認定和賠償約定不能忽視。違約發生時,法院認定責任和賠償數額的首要依據就是購房合同。常見的有:哪些情況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還定金、哪些情況必須雙倍賠償或沒收定金等。
四、交房相關
涉及到交房的主要有兩方面分別是交房標準和交房時間。交房標準毛坯房來說要相對簡單點,而精裝房則相對復雜,精裝房很難檢查非可視項目,還有裝修建材縮水、室內空氣污染問題。建議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將精裝修的各種建材寫清楚,收房時一一核查。
而交房時間,則是購房者留給開發商的后期限,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其逾期理由是否成立是索賠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五、前期物業管理
一般開發商都會委托一家物業公司來協助完成交房和入住事宜。不過開發商所承諾的由業主大會來決定更換或續聘物業公司基本上形同虛設。不管物業服務水平如何,基本上很難更換,這是一種變相壟斷。
總之,簽合同是個很復雜的過程,是新房合同文本有很多頁,購房者每一頁都要簽字(以證明你看過這一頁),這是開發商免責的一種方式,簽字就代表認同,主動權就交出去了。所以購房者簽字時要仔細推敲條款,避免日后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