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澎湃新聞獲悉,成都市住建局發布了《關于精準應對疫情沖擊全力實現年度目標的通知》,推出12條措施精準應對疫情沖擊全力實現年度目標。
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方面,《通知》明確,提高房地產審批效率強化并聯審批,統一市區兩級辦事流程,實行價格指導、預售許可、開盤銷售等全流程限時辦結,將總體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以上。
建立房地產項目上市調度機制,全面梳理年內可達到預售條件的房地產項目,建立清單逐一進行服務指導,對在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銷售時限內提前上市的項目予以信用激勵。
提高預售資金監管使用效率。企業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的,可使用外地銀行保函替代相應下浮的監管額度。在項目主體結構工程完成四分之三以及主體結構封頂兩個節點,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支取比例上限分別提高5%;項目并聯竣工驗收備案后,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支取比例可達到95%。
協調金融機構增加房地產信貸投放額度,加快發放速度,保障房地產企業和剛需購房人群的合理資金需求,給予重點企業開發貸款展期、降息。
成都并不是第一個放松預售資金監管的城市,此前6月3日,天津市住建委發布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為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考慮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已滿足入住條件且工程款已基本支付完畢,故將解除監管節點前移,由“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調整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縮短監管期限,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此外,在優化資金撥付流程方面,為優化營商環境,減少企業辦件環節,刪除深基坑節點并將首層室內地平標高節點調整為取得銷售許可,明確預售項目取得銷售許可證后,即可提取該節點的監管資金,無需再進行現場查看并提交首層室內地平標高節點證明,減少企業提供要件及審核流程。
在此之前,各地對于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一直趨向于嚴格,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不完全統計,僅8月份以來,已有包括連云港、三明市、天津、秦皇島、鎮江、衡陽、漳州、蘭州、許昌、上海、重慶、成都、北京等超10城陸續出臺相關文件,重點加強對新建商品房預售行為的監管,維護市場交易平穩健康。
根據貝殼研究院統計,近兩年是預售資金監管相關政策發布的高峰期,2020年至2021年10月中旬,全國主要城市共發布相關政策65次(不包含應對疫情暫時紓困的政策),其中2020年44次、2021年21次,而2016-2019年年均約12次。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