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是對整個合同的補充,一定意義上說補充協議中提到的問題更容易發生,如果發生糾紛,違約責任首先按照補充協議處理,如果補充協議中沒有約定,那么就會按照合同處理。
對于不可抗力范圍界定尤為重要。如果出現開發商逾期交房,開發商往往會對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大解釋以此來規避違約責任。所以購房者在補充協議里要約定不可抗力的范圍,這種不可抗力的界定需要政府機關、公證機構出具相關文件才能免責。如果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了大量的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形,購房者一定要提出疑義,如果逾期交房超過約定期限,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退還款項,按照逾期天數給與經濟補償。
二、公攤建筑面積
目前市場上大多數房產類型是小高層和高層,那么這就涉及到公攤面積。公攤面積的大小直接影響到購房者實際使用房屋面積的大小。雖然法律法規對具體的面積計算做了規定,但是還是有個別開發商仍然把經營性用房、人防工程和其他和房屋面積無關的面積計算到公攤面積中。所以購房者應該在補充協議里對房屋的得房率進行約定,如果達不到標準,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三、裝修標準
購房者所看到的樣板間往往完美,但是實際入住后問題就會顯現。有的開發商在施工的重要環節會要求購房者現場檢驗,但是有的開發商不會如此為購房者服務的。那么購房者可以在補充協議上跟開發商進行具體約定,比如施工節點,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要求購房者到場,并簽字,簽完字再進行覆蓋,繼續施工。這樣也會避免購房者與開發商的糾紛。讓購房者參與到施工過程中,這對購房者和開發商都是一件好事。
購房者可以在協議中對商品房中的重要配置的牌子、型號和種類等進行約定,不要出現高級、進口等模糊詞語。
四、房屋權證辦理的時間
房屋產權證的辦理看似和開發商沒關系,但是如果開發商資質不全,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就會影響到購房者產權的辦理,因此購房者在補充協議里應該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的期限樓內履行自身義務,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購房者經濟損失。
五、貸款辦不來的約定
買房貸款是多數購房者采用的支付方式,但是貸款是像銀行貸款,如果銀行不同意對購房者進行放貸,或者公積金管理拒絕貸款。那么購房者怎么辦?購房者應該約定如果個人原因貸款辦不成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六、物業管理問題
補充協議中應該對物業的責任和具體物業費標準進行約定。多數開發商會自己成立物業來管理物業小區。購房者容易把物業和開發商視為一體,但實際上他們是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購房者和他們是不同的法律關系。
七、關于保修責任
關于開發商在促銷過程中的承諾。為商品房的銷售,開發商或個別銷售人員都會通過口頭介紹、廣告宣傳等方式在促銷過程中就與商品房有關的小區環境、會所、托幼、、醫院、停車位、物業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諾。上述因素直接影響購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質量,實際是構成房屋價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兌現,必定會使購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對于開發商作出的種種承諾,一定要不厭其煩,一一在補充協議中予以落實,并明確開發商違反該約定的違約責任。
以上是對補充協議中需要重點約定的內容進行了闡述。在簽訂合同和補充協議時不能著急和馬虎。即使開發商告訴你使用的是合同范本也要仔細對每一條進行確認。不然為了圖一時省事將來有問題了開發商對責任進行推諉就比較難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