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簽訂購房合同是需要十分謹慎的,看有沒有明確雙方的義務和責任。那么應該如何規避各種問題呢,我們好和開發商簽一個補充協議,把容易出現爭議的方面白紙黑字寫上去。不要只是單純的口頭約定,不然到了出問題的時候吃虧的都是自己!
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我們經常會發現,在買房之后,售樓書里面承諾的一些設備啊配套啊并不存在,如果我們在補充協議里面有這些內容,那么日后的維權就有據可依了。
第二,明確房屋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房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一般來說,在正常辦理收房手續以后,就可以辦兩證了。也有開發商方面存在問題導致業主不能辦理產權證的現象,這個時候要怎么解決或者賠償,可以約定一下。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第四,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準。這是針對精裝修的房子來說的。要明確精裝修的標準,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寫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品牌的系列、型號、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收房以后,可能會立即裝修,還有買家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