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將啟動保障性租賃房房源互換工作。承租家庭可以自助發布承租房源信息及希望互換的房源需求,并進行房源的自愿互換。
據市住房局副局長葉德傳介紹,我市保障性租賃房主要面向本市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自2006年以來已累計分配3.87萬套,目前在租戶數約3.2萬戶。此次市住房局制定了《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房源互換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并推出統一的平臺,目的就是通過建立我市保障性租賃房內部流轉機制,滿足我市保障性租賃房承租家庭房源互換需求,進一步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促進職住平衡。
【申請條件】
●已入住保障性租賃房且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
●提出互換申請時,剩余承租期限還應不少于1年
現在居住的保障性租賃房房型、地段不適合且有意向申請房源互換的承租戶注意了,你們還需符合一定條件才能申請。
申請家庭除了必須已入住保障性租賃房且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之外,在提出互換申請時,租賃合同約定的剩余承租期限還應不少于1年。租賃合同約定的剩余承租期限少于1年的,應在續租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合同期提出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互換申請家庭在一個合同期內只能申請一次互換保障性租賃房?;Q成功的申請家庭將無法在合同期內再次登錄房源互換平臺。
此外,為了既解決房源互換需求,也兼顧承租家庭的房型調整需求,《規程》指出,互換房源可同房型或不同房型間互換,但互換后的保障性租賃房房型均應符合互換時家庭人口數對應的配租標準。
申請限制
●存在轉租、轉借等違規行為的家庭受限
●所有家庭成員戶籍均是島內戶籍才可互換島內房源
想要順利申請房源互換,還需注意一些申請限制。
有違規行為的家庭將受限。對于部分保障性租賃房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間存在將保障性租賃房轉租、轉借、改變房屋用途、未按期足額繳交租金或物業費等違規使用行為,規定了違反保障性租賃房相關規定且未完成整改的承租家庭不得申請房源互換。
非剛需申請家庭申請也將受限。房源互換的初衷是促進職住平衡,故房源互換成功的申請家庭如在互換通知書落款時間起一年內退房的,則自互換通知書落款時間起三年內不能申請保障性租賃房。
此外,考慮到我市島內外房源分布情況,且島內房源不再新增的情況下,島內房源互換主要面向所有家庭成員戶籍均是島內戶籍(思明區和湖里區)的承租家庭,島外戶籍(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申請家庭不能互換至島內的保障性租賃房。
【怎么互換】
●兩個微信公眾號線上操作
●流程包含:意向發布、選擇配對、互換意向確認、審核公示、實施互換及互換結果公布
互換流程
有互換需求的承租家庭在互換平臺發布互換意向、雙方溝通配對、線上確認。
經市住房保障中心線上審核公示后,線下簽訂互換協議并領取《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互換通知書》。
互換申請家庭在取得《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互換通知書》后,在約定時間內自行協商完成互換房源的搬離和遷入,同時結清各自原承租保障性租賃房的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
互換搬遷完成后,在《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互換通知書》要求時間內與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其委托的運營企業解除原承租保障性租賃房的租賃合同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和《租金補助合同》。
“互換平臺的作用,就是用于承租家庭發布承租房源信息及希望互換的房源需求,便于有互換需求的承租家庭線上篩選查找房源。”葉德傳說,房源互換的流程包含意向發布、配對、互換意向確認、審核公示、實施互換及互換結果公布,將以“統一平臺、自愿平等、自由配對、互不經濟補償”為原則。
有意向互換保障性租賃房的承租人,可以通過“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掌上辦-房源互換”這一渠道,足不出戶就自助發布互換需求。意向需求信息包括意向互換要求(意向項目、戶型等)、現承租保障性租賃房情況等。需要指出的是,承租人應保證發布的信息真實有效。有意向互換的申請家庭在承租期間因結婚、離婚、生育或死亡等原因導致家庭人口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登錄互換平臺之前通過保障性租賃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完成信息變更登記。
之后,申請家庭發布的房源互換需求信息經審核通過后,申請家庭可在互換平臺查詢互換信息并自行選擇配對?;Q平臺支持申請家庭根據意向區域、項目等信息篩選查詢其他家庭發布的互換信息。如有互換意向,申請家庭可通過互換平臺上的聊天窗口與對方線上溝通。
雙方經聯系溝通后達成互換共識的,可在互換平臺上進行互換意向確認,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房源互換雙方可到住房保障中心或運營企業窗口簽訂互換協議。如未能達成共識,則相關信息繼續在互換平臺展示,其他承租家庭亦可了解訪問。
葉德傳介紹,意向登記、溝通配對、線上確認等流程均可在互換平臺上線上操作,將提高互換效率,便于承租家庭查找、篩選及對接互換對象。
【怎么監督】
●牟利者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官網定期公布互換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市住房局提醒,互換申請家庭在互換活動中,均不得牟取利益,否則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將收回房屋并作為不良信用記錄記入申請家庭信用檔案,同時,互換申請家庭在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為保證互換過程公正透明,房源互換時將在互換平臺進行公示?;Q成功后,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也將定期公布互換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溫馨提示
房源互換平臺于今日正式在“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掌上辦-房源互換”上線,有互換意向的申請家庭可關注“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眾號,具體問題可咨詢電話:968383。
來源: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