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饒舒瑋)2月25日,山西省晉中市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試行)(簡稱《通知》)。《通知》對于二套房首付比例、貸款額度、房屋套數認定標準等內容都進行了調整。《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規定,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下調為不低于購房總價的20%。
對于房屋套數認定標準,《通知》明確了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房屋套數。具體為,在申請貸款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認定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且已結清的認定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過兩次及以上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時,《通知》還提高了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規定,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無論單、雙繳存職工,均按雙繳存職工計算最高貸款額度。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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