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4月1日起,中山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沖還貸”業務不受金額限制,取消原單次最少沖還2萬元的限制,并取消公積金貸款逾期后不能直接辦理“沖還貸”的限制。
原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的通知
廣大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優化公積金業務辦理流程,結合實際,現將有關事項調整如下:
一、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沖還貸”業務不受金額限制,取消原單次最少沖還2萬元的限制;并取消公積金貸款逾期后不能直接辦理“沖還貸”的限制。
二、職工以非銷戶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間隔由原90天或以上縮短為30天。
三、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