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看中一套房子并交了相應的定金和購房款,但是賣家突然通知劉先生說自己不想賣房了,這種情況下他該怎么辦?現在二手房交易量居高不下,購房者時常遇到賣家毀約的情況,這個時候購房者該怎么辦呢?
房產交易詳情
2016年2月21日,劉先生通過房產中介看中了一套多層頂樓復式房,房產證面積約150平方米,房主報價150萬元。2月22日下午,劉先生和房東在中介簽訂了存量房買賣合同,當場預付了2萬元定金。雙方約定,契稅由劉先生支付,房屋的剩余按揭貸款由劉先生提前償還。劉先生和賣方、中介來到銀行,將21萬元轉入房主的還款賬戶。房主說,銀行將在五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雙方很快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了。
劉先生遭到賣方違約
3月1日,房主打電話給劉先生說,房子不賣了。原因是房主對150萬的報價不滿意,有人愿意出175萬買這套房子。目前,劉先生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房主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賣方反悔,購房者該怎么辦?
發生類似問題,購房者可以先向法院申請對涉案房屋進行保全。訴訟保全是法院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
案例分析:案例中劉先生的做法是明智的,通常情況下,一旦房價增長較快,毀約的情況就會增多。購房者要想防范房東“一房二賣”,房屋保全是較好的措施,進行房屋保全之后,房東就無法再進行轉賣。
購房指南提醒您,若購房者怕發生此類事情,可以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等條款,一旦對方違約,可以獲得較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