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陜西省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對于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繳存職工每年可以申請一種住房消費類提取。
職工在購買二手房時,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調整后的政策對提取時需要出具的相關材料做了進一步優化。統一調整為:提取人身份證件;房產買賣合同;權屬變更后的不動產權證;交易發票或資金監管憑條。購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時還需提供關系證明材料。
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限制調整為: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繳存職工每年可以申請一種住房消費類提取。住房消費類提取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西安行政區域內無房產職工租住該市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