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無錫人才微信公眾號發文宣布梁溪區人才購房實施辦法(試行),實施時間暫定從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 A、B、C、D 類人才自費購買區內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標準申請購房補貼,申請額度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補貼標準最高可達1000萬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寬至二套房,并給予購房總額3%的支持。
對在梁溪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下兩類人才予以支持:1、高層次人才:按照無錫市“太湖人才計劃”人才分類認定實施辦法確定的A、B、C、D等4個類別人才,全職在本區工作,在本市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信息。2、高技能人才:梁溪區緊缺的持有高級技師、技師(二級)、高級工等相關資格證書的人才。上述人才需在無錫市區范圍內(不包括江陰、宜興)無自有住房(包括個人所有及與他人共有)。
符合條件的 A、B、C、D 類人才自費購買區內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標準申請購房補貼,申請額度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補貼標準A1 類人才1000萬元,A2 類人才500萬 元,A3 類人才300萬元;B1 類人才150萬元,B2 類人才100萬元,B3 類人才60萬元;C1 類人才50萬元,C2 類人才40萬元;D 類人才中符合“錫引”工程相關政策的按其規定補貼。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寬至二套房,并給予購房總額 3% 的支持。
特別提到人才所購得的享受購房補貼的房產原則上5年以內不得上市交易, 在梁溪連續工作未滿 5 年離區的,應等價退還購房補貼,未退還購房補貼款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且所購住房不能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