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息,根據“因城施策”的要求,為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需求,從湖州市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出發,對部分政策進行優化完善。在中心城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再有連續繳納社保時限的要求。
此前按照湖州市于2021年3月27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在湖州中心城市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未滿6個月的非湖州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湖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4月12日發布的《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有關政策的通知》中提到,對于引進人才和新就業大學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30%,上浮后雙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55萬元。《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