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人民群眾合理購房需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支持人民群眾對住房改善性需求,暫時取消購房的行政性限制措施。《措施》明確,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購買(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中心城區范圍內(包括潯陽區、濂溪區、經開區、八里湖新區,下同)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屬首次購買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屬改善型的,給予200元/平方米補貼;九江市戶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截至2022年5月31日),購房后憑戶口本和出生證明,分別給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補貼。
在中心城區購買(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的,對購買業主給予50%的財政補貼。契稅實行先征后補。
此外,繼續加大全市住房公積金支持購房力度。一是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購買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二是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三是在保障不出現資金流動性風險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中心城區購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由30萬元/戶提高至40萬元/戶;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本市縣(市)購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35萬元/戶提高至50萬元/戶;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限額由25萬元/戶提高至30萬元/戶。四是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