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征集遴選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提出決定征集遴選部分城市開展智能建造試點,明確地級以上城市(含直轄市及下轄區縣)均可申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按程序評審確定試點城市,時間為期3年。
《通知》明確了8項試點任務(一)完善政策體系。出臺推動智能建造發展的政策文件或發展規劃,在土地、規劃、財政、金融、科技等方面發布實施行之有效的鼓勵政策,形成可復制經驗清單。
(二)培育智能建造產業。建設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完善產業鏈,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設計、裝備制造、信息技術等配套企業,發展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建筑機器人、建筑產業互聯網等新產業,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
(三)建設試點示范工程。有計劃地建設一批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推進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技術集成應用,有效解決工程建設面臨的實際問題,實現提質增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創新管理機制。搭建建筑業數字化監管平臺,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報建審批和BIM審圖,完善工程建設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和存檔管理體系,支撐對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探索大數據輔助決策和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
(五)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廠。圍繞預制構件、裝修部品、設備管線、門窗、衛浴部品等細分領域,推動部品部件智能工廠建設或改造,實現部品部件生產技術突破、工藝創新、業務流程再造和場景集成。
(六)推動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每年投入一定科研資金支持智能建造科技攻關項目,建立產學研一體的協同機制,推動智能建造關鍵技術攻關和集成創新,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探索集研發設計、數據訓練、中試應用、科技金融于一體的綜合應用模式。
(七)完善標準體系。引導相關科研院所、骨干企業、行業協會編制智能建造相關標準規范,提出涵蓋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等環節的智能建造技術應用要求。
(八)培育專業人才。探索智能建造人才培養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引導本地高等院校開設智能建造相關專業,推動建設智能建造實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