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就是我們說所的交房,物業向業主交付是由他委托的,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委托書應該物業提供。否則,是應該該交付義務是由開發商自己履行的。而且委托本身的爭議也應該是與業主沒有關系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應該是開發商才對。那么,一般關于二手房買賣什么時候交房呢?
這都是由雙方約定二手房交房時間,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過了約定期限而賣方還不交房的話,現在我們的法律制度也是越來越完善的了,當我們遇到了如此的情況,通過法律途徑等可以解決我們的問題,如果仲裁條款已經約定了,可以申請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違約金、律師費、仲裁費等。交房,這義務是開發商應盡的,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這一點是不用懷疑的。
現在大部分都是開發商委托物業進行交付,開發商主要負責對業主進行身份驗證,收取一些遺留費用,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等相關費用,帶領業主驗房,后發放鑰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總的流程是賣家和買家簽合同,付首付款給賣家,和中介去擔保辦貸款,批貸后(在合同中要約定如果無法貸款,幾日內付清余款),房產證過戶,物業交接(物業費,暖氣費,水費,電費,煤氣費,公共維修基金,室內門鑰匙,戶門鑰匙,信報箱鑰匙,車庫或儲藏間鑰匙等),完成。全款一般的流程是,賣家和買家簽合同,找一家銀行進行資金托管,房產證過戶,完成后,到銀行完成款項付款到賣家,物業交接(物業費,暖氣費,水費,電費,煤氣費,公共維修基金,室內門鑰匙,戶門鑰匙,信報箱鑰匙,車庫或儲藏間鑰匙等),完成。
簡單的來說就是二手房交房的時間都是雙方約定的,你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約定號交房的時間,這樣就不會在買賣結束以后雙方為什么時候交房這個事情而煩惱,使得產生不必要的麻煩。看完了這篇文章以后的你,各位在二手房買賣的時候就要倍加關心和注意這個交房的問題啦,簽訂了合同才會有保障!想得周到一定肯定不會出錯。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