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南京政務服務中心政策顯示,南京針對外地人落實了社保補繳的規定。根據今年4月份南京的購房政策,外地人在南京繳納6個月社保即擁有購房資格,不過當時沒有規定補繳的內容。而此次南京政策顯示,非南京戶籍人員提供個人6個月社保證明即可開具購房政策,且征繳方式不作區分,個人補繳或單位補繳均可。
此前,外地戶籍人士來南京買房,需要滿足“3年內在南京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社保或個稅”的政策。今年4月政策調整為:外地戶籍人士來南京買房,需要滿足“1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6個月社保或個稅”,但社保不可以通過補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