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住房公積金中心實施階段性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對繳存職工租房消費的支持力度,緩解繳存職工支付房租的資金壓力,呼市市區無房職工租賃商品住房提取額度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市屬旗縣提取額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最遲到2022年12月31日,由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主動備案,企業無需申請,到期后進行補繳并恢復正常繳存;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管理部門,不計罰息。超過期限未償還的,按正常逾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