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智能建造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提到按照成熟一批、申報一批的原則,積極申報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并將分批擇優推薦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按照成熟一批、申報一批的原則,積極申報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我局將分批擇優推薦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根據工作安排,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于2022年、2023年6月和11月集中受理試點項目申報。據此,我局申報受理時間定為2022年6月15-22日、2022年11月1-10日、2023年6月1-9日、2023年11月1-10日。
三、請各單位對照《通知》中的申報條件要求,認真填寫《廣東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表》和《廣東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信息表》(見附件1、2),在申報受理時間內報送我局。掃描件發送至郵箱cjzxsgt@zjj.sz.gov.cn,紙質件(3套)交至福田區振興路1號住建科研樓北樓四樓405室。
四、對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評審確定為智能建造試點的項目,申報單位應按《通知》要求,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報送《廣東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實施情況表》及有關文字總結、圖像等佐證材料以郵件發送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見附件3),同時抄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