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網站發布了關于修訂《蚌埠市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細則》的通知,允許全國范圍內繳存公積金職工在蚌埠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通知明確,擴大貸款對象范圍,取消了戶籍限制,在蚌埠市以外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繳存職工,符合貸款條件均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
通知進一步明確貸款條件,申請人及其配偶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此外,通知明確,提高異地貸款的額度。異地貸款額度是,職工一方(含單身)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15萬提高3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由20萬提高到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