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7月3號深夜東莞官方發布取消28鎮街樓市限購政策后,又有一份關于調整東莞原限購片區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標準的決議在網絡傳開。
該網傳文件內容顯示,東莞將調低取消限購的28鎮街(非限購區域)住房貸款首付,而限購區域貸款政策維持不變。
其中提到,對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無房屋登記信息、且無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首付最低比例為20%,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有1套住房或一次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再次購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自7月4日起,除莞城、東城、南城、萬江、松山湖高新區限購區外,東莞其他鎮街一律按以上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