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是十分正常的交易活動,但是對于二手房來說,房屋買賣糾紛越來越多,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私人房屋買賣糾紛主要有哪幾種情況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具體介紹一下常見的糾紛都有哪些!
一、未按時支付房款
買家逾期未支付房款時,賣家可以要求買家繼續支付或者要就買家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利息,此外,賣家還能要求與買家解除合同,不再將房子出售給買家。但是有一點需要買家注意,如果合同中約定了買家用銀行貸款支付房款,而銀行貸款由于政策的調整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或足額房貸時,買家仍然要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這一點是很多購房者不清楚的,也因此而發生了很多糾紛事件。對此,買家一定要了解清楚。
二、逾期交房
如果賣家未按照合同中規定的交房時間來交房的話,除非是因為買家未按時付款造成的原因以外,賣家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家在此時也可要求賣家趕緊交房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三、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主要會發生在買家身上,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買家一定要盡快起訴,防止買家將房子賣給其他人,后讓看好的房子落空。
四、定金糾紛
定金可以分為立約定金,違約定金等等,約定哪種定金,關鍵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約定。買家支付定金,一定要簽訂定金合同,否則無法保證自己的定金是否有法律依據,以免買家不想買房時,定金卻不給退還。此外,“定金”和“訂金”一定要區分開,定金是可以退的,而訂金卻不可以。
五、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交易登記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那么發生糾紛時,應該以哪個合同為準呢?因黑白合同價格不同造成的糾紛,理論上是按照時間在后的合同價格為依據的。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避納稅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注意,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說,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終的判定標準的關鍵是要證明哪一份合同的價格才符合雙方的真實意愿,這一點是解決糾紛的關鍵。
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在簽訂合同時大家盡量不要簽訂黑白合同,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就是私人房屋買賣的幾種糾紛情況,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大家了解避免糾紛、解決糾紛的方法,能夠幫助大家合理的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