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發布《進一步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涉及預售資金監管,購房補貼等多項措施。《措施》提出,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周口市允許以保函形式等額替代預售監管資金。在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的前提下,通過銀行保函、商業保險、國有擔保公司保函替代的方式,合理釋放預售監管資金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措施》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圍繞房地產領域保供穩價,聚焦建筑施工、材料供應、農民工工資保障等關鍵環節,綜合運用銀承、商票、保理、保函、信用證、“氣球貸”、“解困貸”等供應鏈金融產品,切實緩解房地產及關聯產業資金壓力,助力該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對居民已購買一套住房并結清貸款再次按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標準執行。
《措施》提出,將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已還清貸款再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雙方均繳納公積金貸款購房,或該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
《措施》還提出,實行購房補貼。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具有大中專學歷的(含技工院校),補貼標準為0.6萬元/人;具有本科學歷的,補貼標準為1萬元/人。共同購房的,只能申請一人次購房補貼。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市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的,每套發放5000元購房券。已享受本科學歷、大中專學歷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購房劵補貼。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公寓、寫字樓(不含商鋪)的,按照實際繳納稅款的50%進行補貼。
高層次人才在周購買商品住房的,按照該市引進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