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東省德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為進一步滿足繳存人住房消費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山東省德州市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具體調整入如下:
一、德州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無房屋套數限制。購買德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時,提取人及配偶名下不受房屋套數限制。購買期房,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以過戶發票時間為準。
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間隔時間。公積金貸款人首次結清公積金貸款后,第二次申請使用無間隔時間。
三、京津冀、山東省繳存人在德州申請公積金貸款無戶籍限制。山東省和京津冀范圍內的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德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不收戶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