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印發<海寧市人才房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通知》顯示,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申請人才房票,房票金額為:A類人才一事一議;B類人才150萬元;C類人才120萬元;D人才80萬元;E類人才60萬元,其中出站后全職留用的博士后75萬元;F類人才30萬元;G類人才10萬元,其中購房時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15萬元;H類人才5萬元。文件要求,人才房票使用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50%。若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條件,可一并享受,人才房票使用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50%。
文件要求,人才房票使用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50%。若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條件,可一并享受,人才房票使用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50%。
人才房票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人才房票的商品住宅,其購房合同網簽日期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人才房票結算截止時間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交的不再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