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只知道合同一旦簽訂就會生效,但是很少知道合同也有無效的時候。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該合同無效。該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無效,具有溯及力。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由人民法院、仲裁機關確認。那么,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重大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合同雖然有助于保障我們的權益,但并不是簽訂的合同都是有效的。綜合歸納,以下幾種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一、房產、地產分別轉讓的合同無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必須同時轉讓。
二、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的合同無效。房屋屬于不動產,以等級而非交付為生效要件。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的合同無效。房屋出賣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權人。
四、侵犯優先購買權的合同無效。房屋買賣中,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的合同無效。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部的購買或變向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六、在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的或是顯失公平的買賣合同無效。
七、若是非法轉讓的,則合同無效。
另外,商品房預售違法,侵犯優先購買權,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買賣權屬有爭議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房屋買賣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司法機關和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1.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涉及到房屋因買受人裝修部分出賣可適當給予補償。
2.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或返還給第三人。
4.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5.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的,則應受到或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