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寶安區住建局發布《寶安區城鎮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老舊小區改造主要有四條路徑,分別為企業投資改造運營、“拆、改、建”混合改造、統籌“三舊”聯動改造及政府主導投資建設,實施方案分別對四條路徑的改造方式、條件及要求進行了闡述。
老舊小區改造資金籌措方式有:政府出資、專營單位出資、市場主體改造經營投資及居民出資。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條件可選擇其中一種或多種方式結合籌措資金,鼓勵和引導社本資本及居民積級參與老舊小區改造。
實施工方案為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改造明確了全過程的實施步驟,為各街道開展老舊小區改造摸底調研、編制規劃計劃、項目具體實施等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
此外,意見稿還表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對象主要包括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群眾進行綜合改造意愿迫切的城鎮老舊小區(含單棟住宅樓)。結合財政實際情況及小區改造需求可以適當將2005年以前建成的小區納入改造范圍。改造內容可分為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三類。基礎類要發揮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做到應改盡改;完善類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宜改即改;提升類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做到能改則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