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發布《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簡稱《通知》)表示,為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南京、杭州、紹興、湖州、青島、佛山等6個城市試點的基礎上,決定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
《通知》明確,自2022年11月份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48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房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各有關城市可選擇部分項目先行實施,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到2025年實現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政策實施的全覆蓋。鼓勵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