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該市新一輪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實施辦法。
據悉,寧波市人才購房補貼自2015年推出以來,已成寧波市人才政策中涉及面最廣、關注度最高的內容。按以往政策,兩名大學生各自在當地購買期房,在拿到不動產權證申報補貼之前結婚,將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政策要求,兩人均失去補貼資格,部分人不得不延遲結婚。
針對此類情況,寧波新增了“資格認定”環節。申請人在與開發商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完成備案后可提出“資格認定”,對婚姻、名下房產等進行確認和固定,避免在等待交付期因結婚等補貼申請資格。
在補貼申請資格方面,目前購買期房還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青年人才均可根據自身需求,按該流程先進行“資格認定”再申請購房補貼,或等取得不動產權證后直接申報購房補貼。
同時,申請補貼的住房由過去的“家庭首次購買唯一住房”調整為“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請人持有1/3(含)以上產權才可按產權比例享受補貼,此次新政不再限制申請人持有的最低產權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補貼。
此外,此次新政對享受購房補貼房產的限售政策均統一按照寧波市有關限售政策執行,限售期從5年縮短至2年。此前已享受購房補貼限售5年的房產也統一按新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