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江蘇省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14幅涉宅用地使用權出讓預公告。14幅宅地出讓面積共計54.41萬平方米,6幅位于梁溪區,惠山區3幅,新吳區和經開區各2幅,錫山區1幅。梁溪區公交三場北地塊、威孚AB地塊以及井亭新村地塊為定銷商品房。
根據公告,在預公告規定時間內,對地塊提交預申請并按約定交納用地預申請保證金的預申請人,在該地塊正式出讓時,可以“現金+銀行保函”的方式補足該地塊剩余競買保證金。預申請人競得意向地塊后,可分期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需在方案審查階段提出分期實施計劃(總核定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地塊,不予分期),分期實施計劃中應明確主體建設內容及公共配套設施的分期實施計劃。分期實施計劃應與土地出讓合同中分期交納出讓金的約定相協調,在申領第二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完成地塊的不動產登記。
預公告地塊發布正式出讓公告時,該地塊預公告自動終止。